目前各地各行業都興起了黑名單建設熱,黑名單開始成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數據庫。然而,由於部分黑名單沒有聯網,信息收集往往限定於具體行業內,沒有和其他領域聯動懲戒,導致震懾力大打折扣。專家建議,信用體系建設宜自上而下、統一規則、全面共享,避免出現“左手進了黑名單,右手繼續賺黑錢”的現象。(11月25日《經濟參考報》)
 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,如同一張網,把不守信用的人和企業攔在網外,使之受到相應的約束,也讓誠實信用的人和企業自由徜徉,享受無遮擋的政策陽光。但是,各行各業熱衷於建設信用黑名單,行業之間無規範,地區之間規則不統一,容易給被列入黑名單的人和企業鑽空子,“此地不留爺,自有留爺處”,另擇地點暢通無阻。因此,信用黑名單建設,應當加速立法進程,沒有立法的黑名單建設自然也會有失信用。
  信用體系立法,可以解決政出多門、自建自用、信息不能共享的問題。現在,有逃騙稅者黑名單、食品安全黑名單、電子商務黑名單、農資黑名單……社會信用體系立法,應明確承擔建設、完善、管理、更新、督促信用體系建設的主管部門,其有權要求涉及單位及時編報、上傳、更新、修改黑名單信息;社會信用體系立法,應從宏觀角度入手,與各個部門形成網絡,並使用統一的標準,規範各行各業的操作,便於各行各業各地信息互聯互通,數據共享,提高信用建設的權威性和影響力,杜絕列入黑名單的人與企業走失信、欺騙的老路。
  信用體系立法,要有規範的操作程序,有配套的信用促進和管理規範。操作程序解決技術與網絡的問題,包括信用體系建設的方法、步驟及自動採集、人工採集的信息,如黑名單登記、更新、註銷的時間、內容及其產生的後果;包括完全責任職能部門和部分責任職能部門的工作,哪些是必須採集的信息,哪些是可以採集的信息。信用促進和管理規範解決對信用失信者的處理問題,即列入黑名單的人與企業在哪些事務中受到制約,其中,應包括不可變動的強制性規範和可執行規範,以及信息採集時間、失信因素與程度對當事人的影響,同時,將列入黑名單者的懲罰措施及時通知當事人。
  信用建設立法,是把公認的事情嚴肅化,避免情緒化、無序化、隨意性操作。在社會經濟生活中,人或企業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,而將其列入黑名單,是一件既十分嚴肅又充滿爭議的事情。沒有權利相當的管理機構,沒有統一規範的執行標準,沒有絕對保證的運營環境,沒有科學、合法的常態機制,愛咋咋的,信用體系建設本身也會陷入爭議不斷甚至嚴重失信的狀態。這樣的信用體系建設,作用和公信力就可能受到影響,對失信人的懲戒也就難以有良好的效果。
  失信本是介於違法犯罪與道德缺失之間的行為,對失信者的懲戒怎樣掌握好“度”,如何“讓守信者受益,讓失信者難行”,需要嚴謹認真,一絲不苟,更需要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。這是信用體系建設(黑名單建設)迫切要解決的問題。否則,自家建設黑名單,想到哪做到哪,想怎麼做就怎麼做,無異於以“黑”制“黑”,這與社會文明、依法行政是有距離的。
  文/卞廣春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黑名單建設應避免以“黑”制“黑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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